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下称心理所), 1956 年正式建立。是我国唯一的一所综合性心理学研究机构,是中国科学院重点支持的直属创新工程单位之一,聚集着全国知名的专家并积累了丰厚的科研成果。
为了更好地与国际接轨,并适应国内社会生活对心理咨询人才紧迫而巨大的现实需要,为帮助学校、医疗系统、企业管理人员和社会各界报考心理咨询师,推动我国心理咨询职业化进程,心理所专门成立了职业技能培训部,"一条龙"式承办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证的培训、报考和服务等事宜。在苏州地区该培训由心理所苏州教育站承办。
一、开学与上课时间
双休班 2006年6月25日开始,每周六日全天上课。
晚 班 2006年6月27日开始,每周二四晚上课。
开学与上课时间的确定依据学员参加11月上旬或来年6月上旬或由劳动部组织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劳动部有关文件为准,考试时间如果调整则培训时间会作相应调整。各类班都在劳动部组织的考试前完成授课、辅导答疑和模拟考试等培训内容。
二、教材与课程
教材:选择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专家编写的专门教材。
课程: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定咨询员的培训课程分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大部分。
( 1)理论知识: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心理测验学及咨询心理学。
( 2)操作技能:心理诊断技能和心理咨询技能。
三、培训方式
专家面授:相关专家亲临面授指导、试题分析、应试指导、模拟考试、个别答疑等。
技能训练:依据职业资格鉴定要求,进行技能训练。
考前辅导:直接由《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编审组专家辅导。含考前串讲、试题分析、应试指导、模拟考试、个别答疑等。
五、结业与证书
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定,在正规培训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颁发加盖钢印的心理咨询师培训证书,并组织安排参加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举行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员为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六、资格考试
中科院心理所职业技能培训部专门从事培训班的管理、督导、报考、服务事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与学员共同努力争取较高的通过率,并同时兼顾操作性职业技能。学员第一次考试未通过者可以免费再学一次。
七、报名、录取与收费
报名时间:于 4月1日起开始正式接受报名,双休照常。
地 点:苏州市十梓街343号,沧浪区行政中心6F。
报名手续:交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复印件、一寸照片 3张。
培 训 费:心理咨询师培训费二级 5600元/人;三级3800元/人。
公开课 时间:2006年6月4日
正式开课时间: 2006年6月25日(双休班),2006年6月27日(晚班)
电 话:0512-65216818
注:所有政策法规,职业资格鉴定等,都按劳动部 06年度所规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