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系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认证,是国家职业资格规范的重大决策。《心理咨询师》作为国家职业资格之一,国家要求被鉴定人员参加国家指定培训,且培训要达到规定的培训学时数。
苏州大学教育学院和上海德瑞姆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联手打造的心理咨询师培训,是苏州大学唯一培训点,采用全国一流师资,毕业学员已经在苏州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声誉。2007年上半年招生开始报名,拟于3月下旬正式开班。
培训对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从事心理咨询工作,并持有助理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者。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心理咨询师入学考试合格,并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者。
培训时间:2007年3月至2007年10月。
培训课程:
(1)异常心理学
(2)心理测量和常用量表的应用
(3)性心理学
(4)团体心理咨询
(5)职业心理咨询与指导
(6)人格心理学
(7)心理治疗
(8)哲学、法律与伦理等课程
(9)危机干预
(10)心理咨询的理论和实践(实习和案例分析)
(11)人文名著导读
培训证书名称:完成规定学时,经考核合格,颁《中华人民共和国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报名地点:苏州人民路1524号405室。
培训收费标准:心理咨询师:8千(以上费用不包括教材费和鉴定费)。
报名地址:
苏州市人民路1524号405室
联系电话:
61158389 67709943
报名表
(请填好后发送到E-mail:sailinghua@yahoo.com.cn)
姓名:____________所报科目: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名需知:报名时请携带学历证、身份证和相关职称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照片三张、两寸照片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