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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2006年度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的招生宣传、教学支持服务、学生管理等工作,促进各校外教学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高〔2006〕20号)的要求,决定对我市范围内已经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各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包括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中心和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等三种类型)统一集中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点单位和校外教学点要认真组织学习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的通知》,领会《通知》中规范管理的各项要求,严格按《通知》精神做好年审准备工作。
二、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的要求,各校外教学点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对本教学点配合主办高校所进行的招生宣传、学生学习支持、学籍管理和日常管理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三、11月20日前,各校外教学点要将年审材料报送我局高等教育处。年审材料包括:(均一式两份)
1.自查自评的书面总结报告;
2.《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表》及其电子文本;
3.《在校生情况统计表》及其电子文本;
4.主办高校与设点单位所签协议已到期的,需附重签或补签协议的复印件。
5.设点单位变更教学地点或教学点负责人的,需按《管理办法》的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报送地址:苏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苏州市公园路198号,邮编:215006),联系电话:0512~65221203,E-mail:djw_2006@126.com
四、12月上旬,我局将组织对已批准设立的校外教学点进行年审抽查。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2006-12-08】TAGS: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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