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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什么是专科专业?专科专业的学业标准是什么?
答: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在总体上与一般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同类专业的水平相一致。各专业总学分数不低于70学分,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一般不少于14门。
2、问:什么是本科专业?本科专业的学业标准是什么?
答: 本科分为两段,基础科段(即大专段)和本科段。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段相衔接。基础科段的学分数不低于70学分,理论考试课程一般不少于12门。本科累计学分数不低于125学分,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5门;
3、问:什么是独立本科段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的学业标准是什么?
答: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是为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专科毕业生继续学习而设置的。各专业的总学分数不低于70学分,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
4、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是几月份?
答: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考两次,上、下半年各1次,分别为4月、10月的两个星期六、星期日各4天。另我省每年还有两次增考,分别为1月、7月的一个星期六、星期日各2天。
5、 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何时报名?
答: 4月份自学考试和1月份增考的报名时间为前一年的12月上旬;10月份自学考试和7月份增考的报名时间为当年的5月下旬。
6、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对象是哪些?
答: 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市在我市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7、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如何报名?
答: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部队考生需携带军官证、士兵证),到所在地考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首次报名的新考生报名时由当地考办组织统一摄像。考生报名时需按规定填涂报名卡,并按每门课程32元交纳报考费。
8、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否可以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同时兼报?
答: 考生可以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段)和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之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9、问:哪些考生可以免考部分课程?
答: 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规定申请免考部分课程。
10、问:考生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可免考哪些课程?
答: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得超过一半。
11、问:考生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即专升本的,可免考哪些课程?
答: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不应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应换考专科(段)中的未考课程。
12、问:哪些证书可以替代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的综合实践技能考核?
答: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并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能考核。
13、问: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中的相关课程?
14、问:如何办理课程免考手续?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 要求免考课程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内向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且提供相关材料:
(1)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15、问:考生办理免考申请提供的学籍卡应包含哪些内容?
答: 考生提供的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
16、问: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 (1)普通高校、普通中专的在籍学生在学期间同时又参加高一层次自学考试,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并取得毕业文凭者,毕业离校时,可根据学生要求,按取得的自学考试学历等级发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 (2)在学期间参加高一层次自学考试,但毕业时尚未通过全部课程考试,本人要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在毕业后两年内通过全部规定课程考试并取得毕业文凭者,且没有就业的,也可按自学考试学历等级发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按自学考试学历等级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有同等效力,享有同等待遇。
18、问:考生何时可以参加课程实践考核?
答: 考生需在所有涉及实践的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参加该专业的课程实践环节考核。实践环节的考核原则上每年安排两次,请于报名期间到各报名点查询,并领取考核通知。
19、问:考生如何查询考试成绩?
答: 考生可于5月下旬或11月底到当地考办查询本人考试成绩或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zk.net)查询。
20、问:考生如何领取单科合格证书?
每次考试成绩公布后,课程考试合格的考生可在下次考试报名期间向市(县)、区考办申请领取单科合格证书,也可在毕业前一次性领取全部单科合格证书。
21、问:考生如何办理省内转考手续?
答: 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但考生必须在原转出的省辖市考办打印单科合格证书),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考。两地的准考证均应妥善保存,毕业时凭全部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办理毕业登记。
22、问:外省转入的考生如何办理转入手续?
答:(1) 考生需持转出省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直接到所在地考办办理转入登记手续。(2) 若原考专业我省尚未开考,可转入相近专业。
(3) 转入考生一律按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参加考试,并一律使用我省的准考证和准考证号。
(4) 凡原转出省考办已将其档案材料寄至,其免考课程由省考办确定。凡课程名称和学时、学分与我省相同或高于的可免考。
23、问:考生如何办理毕业登记手续?
考生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具体登记手续如下:
(1)考生按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全部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实践考核(论文答辩)成绩通知单、免考证明、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以及2寸标准照片两张,到所在县(区)考办办理毕业登记手续,逾期延至下一次毕业。
(2)考生应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字迹要清楚、整洁,自我鉴定一栏,考生要实事求是地从政治思想、工作(生产)表现、自学态度等方面进行小结,并如实填写。
(3)思想品德鉴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的考生,缓发毕业证书,一年后重新进行鉴定,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连续两次不合格者,取消其毕业资格。
(4) 考生在毕业登记时应确保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正确无误。
24、问:目前我省的社会助学辅导形式有哪些?
答: 目前我省的社会助学辅导形式有:全日制辅导、业余辅导、江苏自考网站网上助学,以及部分课程的多媒体光碟、VCD光碟辅导等形式,考生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受助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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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