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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07年1月自学考试加考报考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安排,2007年1月自学考试的报考工作将于11月10至2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属于加考,只有已具备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即旧生)才可报考,按省的文件规定,不接受新生报考。

二、报考时间为:2006年11月10至20日(周六、日照常)。

三、报考方式: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进行报考:

(1)网站:www.5184.com或www.sz9500.com;

(2)电话:“9509972001”或“96040”。

注意:考生只能采用其中一种方式报考,选择网上(或电话)报考的,同一次考试只能在一个网站(或电话)报考,重复报考无效。

四、本次考试的开考课程可在“深圳招考网”查询,也可以打电话“960900”、“95000333”咨询。

五、2003年11月以前已参加过自学考试,但2003年11月以后未按省自考办的要求重新办理过电子摄像的旧生,必须补办电子摄像手续才可报考,摄像时间:11月10~15日,地点:笋岗路西路体育大厦20楼(深圳体育馆西侧),联系电话:960900。

六、考试时间为:2007年1月13~14日(周六、日)。2007年1月3日起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或电话“16883585”、“9509972001”、“960900”、“95000333” 查询考场、试室、座位及考试注意事项。

                                                深圳市招考办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作者:本站编辑┊来源:市招考办┊2006-09-14】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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