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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开始报名

     日前,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对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作出了安排。目前,一些省市人事考试部门已经发布通知,公布了报名时间、报名条件等事项,2007年度注税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据记者了解,报名工作从12月初开始,一些地方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各地报名时间有所差异。
  北京从12月1日开始。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规定,2007年度考试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划分为“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办理。“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6年12月1日~9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成功后下载打印,经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并盖章后,于12月6日~9日到北京市税务学校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必须于12月14日之前再次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6年12月1日~14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即可。
  广西网上报名从12月18日开始,到2007年1月11日结束;深圳市网上报名从12月4日开始,到12月28日结束;吉林省从12月11日到20日止。需要提醒的是,各地报名时间与方式存在不小差异,考生应注意当地人事部门的公告。
  2007年度报名条件与往年相同,报考者需要具备规定的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年限。报考者至少需要符合以下一项条件:
  1.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3.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考试时间为2007年6月22日~6月24日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2006-12-07】TAGS:全国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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