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分工
(一) 2005年度全省物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和交通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资格审查由人事行政部门会同交通部门进行。
(二)各市的考试工作由各市人事、交通部门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一)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设《现代物流管理概论和供应链管理理论》和《现代物流管理业务与现代物流技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通用能力》3个科目。
(二)各科目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遵守有关物流工作政策法规,热爱物流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应具备的学历和经历:
初级资格: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也可报考。
中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物流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从事物流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物流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历(学位),从事物流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历(学位);
6、《物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2年11月8日)以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已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物流专业工作满5年。
(三)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业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从事物流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按“满周年计算”。
四、教材征订与培训
考试教材的征订和培训工作由省交通厅负责,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时间记入继续教育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