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分工
(一)2005年江苏省信息技术管理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查。
二、考试科目及答题方式
(一)信息技术主管助理资格考试设《信息技术管理综合知识》、《信息技术管理实用技术》和《现代职业道德与通用能力》等3个科目;信息技术主管资格考试设《信息化规划与管理》、《IT项目管理》、《IT法规与信息安全》、《现代职业道德与通用能力》、《IT应用实务》(本科目分实务〈一〉)与实务〈二〉两个部分,实务〈一〉对应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部分,实务〈二〉对应企业资源计划与客户关系管理,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一)等4个科目。
(二)各科目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 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应具备的学历和经历:
助理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
主管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信息技术管理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信息技术管理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信息技术管理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历(学位),从事信息技术管理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历(学位);
(6)按国家、省职称政策已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后,从事信息技术管理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从业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从事信息技术管理及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按“满周年计算”。
四、教材征订与培训
考前培训工作由省信息技术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由省信息中心会同省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协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