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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奖励办法的通知

为了促进深圳市专利事业的发展,鼓励更多人掌握专利基础知识,提高专利代理人的素质和水平,深圳市知识产权研究会与深圳市创友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合作 ,设立“2004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奖励基金”,对考试成绩优良者给予奖励。

    奖励对象范围仅限于参加深圳市知识产权研究会举办的2004年专利代理人公开培训班的学员。

    奖励办法如下:
    一等奖:1-2名
        条件:总分第一名或撰写第一名,且总分300分以上,撰写75分以上;
        奖励:人民币5000元(如2名则每人3000元)
    二等奖:2名
        条件:撰写前二名,总分280分以上
        总分前二名,撰写70分以上;
        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3名
        条件:撰写前五名,总分240分以上
        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一、二、三等奖不重复奖励。

    深圳市创友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公司成立以来,一直热心各种社会公益事业。我们祝愿各位学员在2004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也希望和大家一起分享成功的欢乐!

    以上奖励办法的解释权归深圳市知识产权研究会。 

深圳市知识产权研究会   
深圳市创友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2004年8月19日 
【作者:本站编辑┊来源:市知识产权研究会┊2004-08-29】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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