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前辅导或培训工作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参与培训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命题及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2.应考人员参加培训要坚持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应考人员参加各类辅导或培训班。
3.各地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组织培训要有计划。培训单位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各地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培训单位的管理,实行培训单位资格登记备案制度。
有关辅导或培训班信息
审计署审计干部培训中心组织的考前培训如下:
高级审计师:2005年8月30日至9月6日 国家审计干部南京培训基地
高级审计师:2005年9月9日至9月16日 陕西省审计厅培训中心(西安市)
初中级资格:无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也会根据考生的要求组织类似的辅导或培训,请考生直接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查询。
需要声明的是,这些辅导或培训的效果与培训教师本人的水平和能力直接相关,与全国审计考办或审计署考试中心无关,这些教师也不会参与有关的命题或考试组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