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我中心在2005年4月20日下发了《关于2005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5]38号),并已于2005年5月19日完成了全省报名工作。现接人事部《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对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作了适当调整,详见附件。凡是符合调整后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到各考试机构补报名。补报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我省补报名网上开通时间为:2005年7月25日9时起至8月2日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可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补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
省直考区定于2005年8月1日至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
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确定后公布,但必须在2005年8月3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其它报名方法、程序及订书等请按《关于2005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5]38号)办理。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