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最低工资将有保障
市教育局还将给予一定入户指标,把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放到同一法律地位上
深圳的民办教师将获得与公办教师同等的法律地位,而且也将有一个最低工资标准。深圳市教育局日前在一份提案答复中表示,为了留住人才
,还将给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一定的入户指标。
在深圳,因为学校性质的不同,教师待遇差别也较大。市教育局表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公办学校在编教师的工资按现行的标准套入,而且由政府财政拨款,经费来源有保障;而私立学校教师的工资是由各办学董事会或法人在不违反劳动法的前提下自定,其来源主要是靠收费来解决,学校的收费标准由工商物价部门核定。私立学校教师的工资水平就与办学规模有密切的关系,在校学生多,学校效益就好,教师的工资才高,属于“以生养校、以生养教”的发展方式。
市教育局在谈到今后解决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问题时表示,将把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放在同等的法律地位,今后在制定公办学校教师相关政策时,将把民办教师纳入统一管理。将制定全市统一的聘任格式合同,民办教师均使用这一合同,而且将购买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内容纳入合同中。
另外,该局透露将根据深圳实际情况,制定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最低工资标准,稳定教师队伍。而依法开办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也将被允许设立人事专户,将给予一定的入户指标,留住优秀人才。
另外对于家属随调的问题,市教育局表示深圳在人才引进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已不存在“家属随调”的有关优惠政策。目前只有解决家属随迁的政策,即只解决配偶和小孩的户口迁移问题,至于解决家属工作调动的问题,均由个人自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