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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4日深圳恢复随迁入户 3类申请条件均有修改

  记者昨日(30)从深圳市公安局获悉,根据深圳市政府2006年人口机械增长规划,明年1月4日市公安局恢复随迁入户受理。为实施深圳市“1+5”人口管理新政策,市公安局自今年8月至12月曾暂停受理夫妻分居投靠、子女投靠父母、老人投靠子女三类项随迁入户业务。 

  深圳警方介绍,根据近两年来在随迁入户审批中发现 
的问题,为明晰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与公安部门的职责分工,规范受理审批工作,在深圳市公安局原《关于随迁入户受理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公(人)字〔2003〕615号)的基础上,决定对随迁入户做相关补充和修订。 

  警方表示,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除按以上修改补充的规定执行外,受理方式、审批程序和其他未涉及的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深圳市公安局要求各分局要组织做好业务学习和对前来咨询群众的政策解释工作。并由深圳市公安局人口处起草随迁入户操作规范,原使用的入户须知就地销毁,由人口处统一内容格式后下发各单位印制,上墙公布的事项待人口处统一内容格式后予以更换。  
【作者:本站编辑┊来源:南方都市报┊2005-04-19】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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