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资料 >> 资格认证 >> 正文: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系列课程

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系列课程

背景资料
   物业管理自上个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后发展迅速。物业管理理念和模式已经从东部到中西部逐渐深入人心。随后的10年,将是物业管理在中国实现良性发展和地位巩固至关重要的10年。物业管理在欣欣向荣的同时,整个行业也出现一些不和谐音。与物业有关投诉在近几年不断上升,投诉的焦点也呈多元化。在众多投诉中,物业管理人员从业素质的良莠不齐也被更多关注。
  为规范行业发展和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2003年6月8日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提出“持证上岗”和“就业准入”概念。其中第33条明确: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目前,物业管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3个级别:物业管理员(中级)、助理物业管理师(高级)和物业管理师(技师级)。现在进行考试和认证的有管理员和助理管理师2个级别,参加一年3次的全国统一考试。
  国家和主管部门对物业从业人员素质的重视,从侧面体现了政府对物业管理行业的支持和帮助其实现良性发展的决心。而物业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和其他制度的完善,也势必促进物业管理的蓬勃发展。为配合国家的“就业准入”政策,福来得联合权威物业专家,开办物业管理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由于聘请专家名师,保持了很高的通过率。在保证通过的同时,授课内容增加了很多真实案例分析和实际管理技巧,广受社会和物业企业好评。
 
   《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主修教材
  助理物业管理师教材、国家劳动部指定教材——《物业管理基础》《助理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员教材
国家劳动部指定教材——《物业管理基础》《物业管理员》
    
    课程目录
  物业管理基本概念/ 物业管理机构基本知识/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知识/写字楼的物业管理知识/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知识/工业区的物业管理知识/其他类型物业管理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物业的接管验收与撤管/物业服务费用管理/房屋租赁服务/客户管理服务/房屋建筑维修养护管理/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维修养护管理/物业安全管理/物业环境管理/业务培训与考核/职业道德
    
    认证证书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四级)

    考试时间
  2004年6月6日;2004年9月12日;2004年11月7日(全国统一考试)
开课时间 
    助理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员认证培训;7月25日开课(报名从速) 
    
    报名条件:
  助理物业管理师报考条件
  1、持有物业管理员证书2年以上
  2、本科以上学历,相关专业
  物业管理员报考条件
  高中以上学历,户籍、年龄不限。 

   报考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复印件
  3、2寸黑白照片3张、1寸黑白照片3张
 
    
    报考费用
  助理物业管理师费用总计  108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 料、串讲以及考试和证书费用)
   物业管理员费用总计810元(含 培训费、教材、资料、串讲以 及考试和证书费用)
【作者:本站编辑┊来源:不详┊2006-09-22】TAGS:
评论与咨询 内容报错
姓名: 电话: 邮箱: 地址:

  • ·本咨询平台是部分培训机构与本站指定的网上报名、咨询的专用平台,您可以通过此处提交您的信息,我们或该机构会根据您所提交的信息及时给予回复;
  • ·为了更好的问您服务,请填写您真实的姓名和相关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及时给您答复;
  • ·不得提交有关违反国家互联网规定的不良信息,对于违规者我们有权追究你的法律责任!若有任何问题请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Copyright © 2006-2008 www.0512ed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州培训资讯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AspArticle2.0 在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