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参加考试无成绩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查卷。如确有正当理由需查分的,要按照一定程序,办理复查手续,方可查分;
2、要求查分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交查卷费20元(用以支付复查人员的报酬),同时填写“考试成绩复查申报表”,经辅导站和基地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基地统一上报办公室。
3、复查试卷时,除错评、漏批或成绩统计有误可作更正外,凡属评卷标准掌握上的宽严问题,卷面成绩一律不予变动。
4、试卷复查后,成绩若有更动,须由复查人员填写“试卷复查通知单”,并经专家组复核、办公室核准;
5、复查试卷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6、复查成绩者,应在成绩由辅导站公布之日的一周内;
7、考生在本次考试中出现不及格科目,可以参加该科目的下一期的考试,对该考生及格科目的成绩予以保留;辅导站在上报《CETTIC职业培训考试申请表》应单独填写注明;
8、原考点有考试安排的可申请补考,原考点无考试安排的需就近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