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ETTIC职业项目开发办公室”全面负责培训考试工作的领导,考试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是培训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部门;
2、全国各基地、省办公室、辅导站在职业项目开发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本基地、本省办公室、本辅导站的考试组织工作;
3、考场设在辅导站所在地,由辅导站负责考务组织工作,办公室派监考人员。培训基地、省办公室负责组织监视、评价考试过程,并对各辅导站的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必要时进行抽考;
4、辅导站需要设置考场,必须在每次考试前30天,将《CETTIC职业培训考试考场安排表》(附件1)发送到“办公室”。逾期不报者,“办公室”将不纳入当次考试安排;同一城市报考人数60人以上、且每一岗位不少于30人才允许设置考场,否则就近安排考试。
5、每年全国统一组织六次考试,分别在每双月的最后一个周日进行。
6、考试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提前、推后、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特殊情况确需改变考试时间,必须经“办公室”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批准,擅自更改考试时间者,考试成绩一律无效,并追究当事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