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举办公文处理暨语言文字工作培训班
2005年9月6日,文化局办公室举办了北京市文化局公文处理暨语言文字工作培训班,助理巡视员卢铁栋同志做了动员,局机关近20名同志参加了学习。
培训班上,刘启泰同志讲授了《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北京市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详细讲解了公文的特点,公文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各环节,特别是结合文化局公文处理的实际情况,讲解了公文处理中经常容易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还重点讲了公文写作知识。
市语委办公室副主任宋建民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强调了该法对国家公务员语言文字方面的要求,讲解了《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部分计量单位异读词审音表》等有关语言文字方面的法规、标准。刘启泰同志在讲解公文处理时也强调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字词规范"、"标点正确"、"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公文中数字的书写等有关文字规范的要求。
参加培训人员对举办这次培训班反映很好,认为公文处理是公务员的基本功,是公务员素质的重要体现,培训班时间虽短,但针对性强,很实用,大家收获很大。一些同志说,虽然一天时间,学到的和记忆的知识有限,但最大的收获是对公文处理有了一个整体的认识和概念,对于今后工作中逐步加深学习意义重大,希望今后还能举办这样的培训班。
【作者:南京培训网┊来源:网络┊2007-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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