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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联合发文:计算机考试有重大改革

日前记者获悉,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联合下发了《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从事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网络、信息系统、信息服务等专业技术的人员实施全国统一考试,不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考试工作由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共同负责,实行全国统一的大纲、统一的试题、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证书。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目前,我国最权威的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考试和国家网络技术水平考试(NCNE)都是信息产业部独立推出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水平考试的组成部分。信息产业部在组织考试和统筹培训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此次计算机行业职称改革政策的出台提供了经验。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的规定,此资格考试将设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系统和信息服务五个类别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职称资格,每个类别设置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层次。经考试合格者,由各省级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而该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在施行日前,此前参加考试并获得人事部印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即计算机软件初级程序员、程序员、高级程序员资格)和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计算机软件专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其资格证书和水平证书继续有效。 

  考试每年进行两次,预计2004年4月份将进行首次考试,10月份进行第二次考试。1月份将基本确定各个城市的考点和考试培训辅导机构。根据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的规定,凡遵守我国宪法和各项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如获得一定职称资格在年龄、学历、资历等方面的限制将放宽,更凸现考试者的能力。此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由信息产业部负责组织专家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研究建立考试试题库,人事部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以及试题,信息产业部的专家将依据最新信息技术发展的情况对试题库及时调整。 
【作者:本站编辑┊来源:不详┊2006-05-24】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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