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06年上半年深圳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将不再另发公告,相关工作以广东省招考公告为准。
深圳市招考工作的主要程序是:(1)网上报名(2)笔试(3)资格初审(4)面试(5)体检(6)考察考核(7)资格复审(8)公示(9)办理录用。
相关步骤请考生留意深圳组工在线(www.zzb.sz.gov.cn)、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www.testcenter.gov.cn)通知。
另外,网上报名将于近期(4月22日-27日)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www.testcenter.gov.cn)进行,请各位考生留意!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0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