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三)愿意履行公务员义务和遵守公务员纪律;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拟从事工作所需的学历(除本市紧缺专业外,市外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经市人事部门审定的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科员以下职位,允许具有深圳户籍的干部、工人、农民、待业青年报考;招考副科级以上职位或者向市外人员招考公务员的,仅限于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报考。
另外,根据不同单位有各种不同要求,具体可向人事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