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0年开始,全国法律硕士入学考试联考已经举行了七次,法律硕士入学考试的刑法学部分的命题宗旨、规律和特点也日益清晰起来。适当把握命题规律、特点及近年来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刑法学部分的发展和变化,对于考生选择正确的复习策略和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备考,有一定的意义。
具体而言,法律硕士入学考试的刑法学部分命题规律和特点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硕士入学考试是一种选拔性考试,其考试目的就是为了淘汰参加考试的大多数考生,选拔出少数合格的考生,所以在考试难度上,法律硕士入学考试的刑法学部分要保持一定的难度,方符合考试的要求。相对于非法律专业的考生而言,这些年来的法硕考试刑法学部分可以说都保持了一定难度,而且近年来试题的难度相对更大。
2.参加法律硕士入学联考的考生都是非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他们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法学,所以在考试内容上,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刑法学部分的试题大都是对刑法法条和刑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及运用刑法法条、刑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考查。
3.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是“高层次的复合型、实践型法律人才”,遵循这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入学考试的试题注重考查考生运用有关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到刑法学部分,考查运用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表现为有近70%的试题是考查考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法条分析题是考查考生研读法条的能力,辨析题是考查考生理解刑法学基本理论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案例分析题和单项选择题及多项选择题中的案例客观题也都是考查考生运用法条及基本理论解决实践中的具体案件的能力。上述题型的分值,大体上占到了整个刑法学部分75分的近70%。
4.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刑法学部分的命题在内容上遵循考试大纲,其命题基本上没有超出《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的范围。在分值分配上,刑法学部分大体上按照刑法总论60%,刑法个论40%的比例。
近年来,随着考生的增加和考试淘汰率的提高,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刑法学部分也有一定的变化。概括而言,试题的变化体现的总原则为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法条及刑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考试难度进一步加大。这表现在:
1.题型变化反映了注重能力的考查及难度的加大。例如,自2004年起,考试增加了辨析题。一方面,辨析题这一题型就是为了考查考生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辨析题的题目在《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中肯定是没有的,但又与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密切相关,这样就增加了试题的难度。再如,法条分析题虽然是自2000年第一次联考就存在的老题型,但2003年以前的法条分析题,其答题有着固定的套路,即回答罪名、罪状、犯罪构成特征、法定刑类型等,这样即使考生并不真正理解法条,也能套用这一套路得到基本分。自2004年以后,法条分析题已经逐渐摒弃了上述答题的套路,注重考查考生对法条中特定语句的正确理解,并且注意考查本法条与刑法学其他基本概念、基本制度的关系及罪与非罪、此罪彼罪等问题,这样如果考生对本法条及相关问题没有准备,就很难正确回答。法条分析题的变化,也反映了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刑法学部分的注重能力的考查和难度增大的变化趋势。
2.综合性题目的增多反映了考试难度的加大。例如,近年来案例分析题呈现明显的综合性趋势,由早年的案情较简单,案中线索较少发展到近年来案情复杂,涉及的知识点较多,其难度明显加大。再如,在近年来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中,一道题目包含数个知识点的情况较为普遍,其综合性也有显著的加强。
3.立法解释、司法解释题目的增多反映了考试难度的加大。近年来,考查刑法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相关内容的题目在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刑法学部分明显增多,而相当数量被考到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的内容在《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中并没有反映出来,这也体现出考试难度的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