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资料 >> 硕士学历 >> 正文:007年法律硕士联考每日一题(4)

007年法律硕士联考每日一题(4)

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结果加重犯 
   A.侮辱他人导致他人自杀身亡 
   B.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与体罚虐待致人死亡 
   C.强制猥亵妇女致人死亡 
   D.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 
  

 A.B.C.D.解答:本题涉及结果加重犯的理解和法条熟悉程度的问题;首先,要注意结果加重犯的法定性。所谓结果加重犯,通常认为是在一行为已经实现了基本罪的基础上,又引起了法定的更为严重的结果,因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结果加重犯是依据分则条文规定确定的。常见的结果加重犯有: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强奸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行医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虐待致人重伤、死亡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绑架致人死亡的,等等。基本罪引起某种严重结果,是否作为加重法定刑的结果,即是否作为结果加重犯,必须取决于法律有无明文规定,有明文规定的才作为结果加重犯。在明确了法定性之后,就剩下熟知法律条文的问题了。也就是说,要知道哪个罪在引起死亡结果时,法律规定为加重结果,哪个罪没有规定为加重结果,就可以解答本题。困难在于,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相当多,很难一一记住。并且在多选题中考这样的问题,选对三个选错一个,也是错。所以这属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对这样的题不要幻想能拿分,猜猜算了。当然,如果不知结果加重犯受法定性的限制,恐怕连猜的资格都没有。查查与本题罪名有关的《刑法》第246条、第237 条、第261条、第248条,均无结果加重犯罪的规定,于是就选A.B.C.D。
【作者:本站编辑┊来源:培训资讯网┊2006-04-19】TAGS:
评论与咨询 内容报错
姓名: 电话: 邮箱: 地址:

  • ·本咨询平台是部分培训机构与本站指定的网上报名、咨询的专用平台,您可以通过此处提交您的信息,我们或该机构会根据您所提交的信息及时给予回复;
  • ·为了更好的问您服务,请填写您真实的姓名和相关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及时给您答复;
  • ·不得提交有关违反国家互联网规定的不良信息,对于违规者我们有权追究你的法律责任!若有任何问题请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Copyright © 2006-2008 www.0512ed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州培训资讯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AspArticle2.0 在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