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实行全国统一联考。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
2、联考科目:英语、民法学、刑法学、综合考试(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政治理论由各校单独组织命题,于面试时参加。
3、联考辅导资料:《2002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一般为当年的十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复试
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由国家主管部门确定,笔试达到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凭复试通知参加各校组织的面试。上线考生需进行政治理论、综合素质能力的考试,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择优录取。
2001年的复试分数线是: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合格,四门全国联考总分不低于270分(西部地区考生不低于260分),民法学、刑法学单科分不低于60分,综合考试(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单科分不低于90分。